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住建部:严禁违规在公园审批、设立私人会所

2014-04-02 12:44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4月2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机关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作出以下规定。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私人会所在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管理等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在公园、风景名胜区中审批、设立私人会所;严禁在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参加私人会所及类似场所举办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对贯彻执行不力,以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参照本规定执行。(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