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70万获刑7年半
本网讯 男子以本人身份证先后在7家银行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70余万元。今天,江西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章林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2008年7月,现年40岁的某公司法人代表章林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其后恶意透支达14.8万余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其后,章林又以同样手法先后向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6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共计透支55万余元,6家银行多次电话、上门催收都遭拒。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假军人诈骗5千万获刑15年半 获得谅解从轻处罚 04-02
- 80后父母2.5万将女儿“送”人 双双获刑 07-15
- 男子求复婚不成掐死前妻 前岳父母索赔80多万元 05-31
- 重庆宣判销售假“香港黄道益活络油”案 06-11
- 银行经理“偷”客户密码 挪用700万炒股 被判有期徒刑18年 02-17
- 公安部:去年共缴获假药3亿多粒 案值达22亿元 01-22
- 北京去年364人因职务犯罪被判刑 刘志军等获刑 01-20
- 海口一成人用品商店老板贩卖假冒性保健药品获刑 12-24
- 西宁一律师知法犯法涉嫌诈骗受害人81万被捕 11-19
- 湖南一副所长与人合谋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获刑 10-08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