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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女子持擀面杖打死8岁女儿获刑12年

2014-03-28 13:37来源:中国甘肃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只因琐事且犟嘴,8岁女孩命丧“虎妈”擀面杖下。该案庭审时,当事人陈某泪洒法庭,后悔不已。3月24日记者获悉,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女儿惹怒母亲被打死

    现年32岁的陈某系庄浪人,随丈夫高某生活在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滨河小区某室,婚后二人育有一儿一女,8岁的长女欢欢(化名)一直随陈某婆婆生活至4岁才被夫妻二人接至身边。由于儿子比女儿小一岁,陈某平时大多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对女儿则是动辄打骂。

    2013年6月15日21时许,高某下晚班从表哥家接上儿子回家后,发现躺在床上的女儿欢欢身体已发凉发硬,两眼窝淤青,家中卫生间门前有血脚印,地面多处有血迹,客厅茶几上有一封妻子陈某留下的遗书。而后,发生的一切更让高某无法接受。

    据陈某供述,15日12时许,因女儿欢欢在卫生间里久久不出来,便持擀面杖教育女儿,一番乱打后,欢欢称头晕,陈某将其抱到卧室躺下,数分钟后发现女儿呼吸不均匀、眼睛往上翻、大便失禁,给女儿换衣服的同时,陈某发现女儿没有呼吸死亡了。当日14时许,陈某将儿子送往跆拳道馆,并对表哥称老家有事急需回去,委托他们16时许接儿子回家。安排妥当后,陈某回到家中,给丈夫和父母写了主要内容是自己打死女儿、对不起家人等话的遗书后,先后用门帘、电线在卫生间上吊自杀未遂,又持菜刀自杀,后出家门跳下附近河流时被人拉出送至医院。

    乖女孩成了母亲眼中的“问题”小孩

    庭审时,陈某坦承,因为女儿一直和婆婆生活,其和儿子更亲。因为女儿经常偷吃偷拿东西,才动手打人,她打骂时不让女儿出声,如果出声打得更狠。“当时是认为孩子做错了,打她能让她认错,也没想过后果。”陈某说。

    而事实是否如陈某所说呢?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的陈某邻居、欢欢学校老师证言表明,欢欢是一个学习优秀、平时乖巧有礼貌的孩子。陈某的丈夫也证明,其曾因陈某经常殴打女儿的事交涉,但并未奏效,两人反而因此吵闹打架,为此,陈某丈夫为家庭和谐也不再提及此事。陈某儿子证明,陈某经常打欢欢,有时候用手,有时候用皮带。

    据欢欢的一位老师的证言,2013年6月上二年级的欢欢成绩优秀,还是班干部,其曾发现欢欢身上多处淤青,并将此事上报学校,学校和陈某也曾就此事沟通过,而陈某当时表示不再殴打女儿。另据陈某此前某住处的邻居证实,陈某经常殴打女儿,邻居们也多有劝阻,当地社区也曾参与调解。

    庭审时,陈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家庭内部亲人之间犯罪案件,事出有因,有别于社会上其他暴力犯罪,且陈某能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已取得亲属谅解,建议从轻处罚。

    “虎妈”获刑12年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身为家长,负有对子女教育的义务,但其对女儿动辄采取殴打的方式进行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虽经社区、老师上门教育、规劝,仍不改教育方式,以致最终造成殴打女儿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与此同时,法院认为,鉴于该案系因家长对子女教育方式不当引发的犯罪案件,侵害对象特定,有别于社会上其他伤害等暴力犯罪,陈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归案前书写遗书、试图自杀谢罪,有悔罪表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同时作为亲属的被害人父亲又请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故对其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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