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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时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查询

2014-03-28 12:44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影响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效力;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国土资源部今天透露, 26日的召开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明确上述内容的同时强调,我国将用7年左右时间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在首次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将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注重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注重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他说,从今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会议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定,同步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同时,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确保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开展工作。

  会议明确,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会影响群众手中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这些证书会继续有效;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会议说,原有不动产权利证书原则上“不变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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