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最高检:建立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

2014-03-28 12:4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高检院下发通知要求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

        建立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

  本网讯  据正义网北京3月27日消息(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获悉,检察机关将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

  高检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追逃追赃工作放到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本地区所有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要结合在逃案件的具体案情和证据情况,逐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在逃人员动态信息,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网上追逃等缉控措施,并尽可能收集和固定犯罪证据,查清违法所得的转移途径和去向。要充分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以及多边、双边条约等机制,积极开展追逃追赃领域的国际司法合作。

  《通知》强调,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追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该程序规定,认真审查本地区犯罪嫌疑人通缉在逃或死亡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要继续补查完善相关证据、核实查明违法所得去向,待条件成熟时再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要设立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追逃追赃工作。对所有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都必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安全、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高压态势,营造追逃追赃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