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诉讼仲裁 >

陕西渭南一官员公车私用醉酒驾车被免职

2014-03-25 18:15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西安3月25日电(记者毛海峰)据陕西省渭南市纪委24日通报,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因公车私用、醉酒驾车被免职,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

  3月19日12时左右,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李青海(副县级)因私聚餐,期间饮用大量白酒,直至16时左右才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EV0508的白色丰田轿车回家,中途被执勤交警发现,并被带至医院检测为醉酒驾驶。3月20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对李青海依法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

  经调查,李青海是在上班期间聚餐饮酒,并公车私用,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渭南市政府决定免去李青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