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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处罚1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014-03-23 18:56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北京莲花池康复医院等12家定点医保医疗机构因不合理收费、过度服务、分解住院费用等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其中3家违规医院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在此就医不能报销。

  北京市医保中心通报指出,为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中心于去年底开始对全市医保结算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包括分析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药品使用频率全市排名情况、7日内重复住院率、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以及同级同类均值等指标,以筛查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异常。此次处罚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个别医院还存在检查报告弄虚作假的问题。

  据了解,3家被解除医保协议的医院分别是丰台区老年人协会莲花池康复医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石龙医院、昌平圣济骨伤医院。3月24日起,在这三家医院就医费用将不能报销。同一天起,市医保中心还将与两家医院中断医保服务6个月。期间,参保人员在这两家医院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6个月后,这两家医院需重新申请,通过审核后方可恢复医保结算。另外7家被处罚的医院被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但参保人员在这些医院看病就医费用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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