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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奇:被大家亲切称为“案三多”

2014-03-22 13:42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刘宝奇:被大家亲切称为“案三多”

■刘宝奇,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原正科级助理检察员,主要办理死刑二审案件。2013年7月30日,他出席两起重大复杂案件庭审,突发脑溢血,牺牲在公诉席上,时年48岁。

本网讯  虽然刘宝奇离开已有半年多了,但每当说起他,同事、与他相知相交的群众和诉讼活动参与人还是难以忘怀。

刘宝奇1987年毕业后分配到铜川市城区检察院工作,先后办理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2007年,刘宝奇作为基层检察院优秀公诉人,被遴选到省检察院公诉二处。面对人命关天、重大复杂的死刑案件,刘宝奇总是勇挑重担。

2010年5月,移送陕西省高级法院审判的丁玉江、马风龙等17人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涉罪人数众多、毒品数量和涉案金额巨大,犯罪行为跨越宁夏、陕西多地,案情十分复杂。领导将此案交给刘宝奇办理,刘宝奇在两个多月里,审查了20多万字的案卷材料,13次赴陕北榆林看守所讯问,逐一核实证据,制作了长达近10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庭审时,当他有条不紊,一桩桩、一件件陈述完每宗犯罪事实的来龙去脉后,被告人都非常吃惊。面对这位明察秋毫的检察官和有理有据的反驳,17名被告人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最终均表示认罪服法。

在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工作6年多来,刘宝奇几乎跑遍了陕西省109个基层检察院,是处里办案数量最多、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最多、赴外地出庭公诉最多的助理检察员,被大家亲切称为“案三多”。

执法办案难免会遇到公与私的矛盾,但刘宝奇有自己的坚持。表姐家的孩子与人发生口角,向被害人扔土块,砸在胳膊上,诱使被害人心脏病发死亡。表姐找到刘宝奇,说能不能找人把这事大事化小,把孩子提前释放。刘宝奇详细了解情况后说:“姐,这不是找人、花钱的事!人家的娃咱家的娃都是娃,咱还是得走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宝奇家经济条件不好,患病的妻子下岗后在一家超市打工。他的工资不仅要供养老人,还要负担孩子上大学。为了节省,一家三口人在西安市郊区租住了一间20平方米小房子。从住所到单位近20公里,他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

“当检察官就一定要处处挺直腰杆公正办事。我选择这份工作,就没想过要大富大贵,唯愿把案子办好、工作干好,问心无愧,就心满意足了。”刘宝奇走了,但他说过的这些话,大家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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