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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公证步骤及所需材料

2014-03-22 12:02来源:365综合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在南京,当事人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下面二手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南京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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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基本形式

婚前财产公证,是新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刚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证常见疑难解答

问:夫妻双方有一方有婚前财产房产一套,男方贷款,如果他俩再买套房子是不是算二套房了?

答: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这种情况再买房算二套。

问:男方婚前财产,婚后加女方名,目前南京是否加收契税?另外房贷尚未还清,男方房产证尚未办理,是否影响加名?加名与房产证可否一并办理?

答:夫妻之间房产加名是不收契税的,房产加名与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影响,但是这样的情况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加上配偶的姓名,应该是先办理好房产证再进行加名手续。

问:本人婚前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贷款30万。现在女朋友要求房产证上加她名字,如果我领完结婚证后后办房产证,然后加上老婆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答:从你讲述的情形看,这个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本质上妻子没有权利,但如果加上名字,则妻子属于产权人,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建议可以双方订立协议,目前可以加名字,但如果离婚对房产如何处理约定清楚,或者因为什么原因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约定清楚,该协议可要求律师草拟并由律师见证。

问:我最近离婚,我曾有三套房,第一套是我婚前财产,个人使用组合贷款,婚后卖掉。婚后以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归我,当时贷款时提供了她作为配偶信息,主贷人是我,另一套是离婚前与前妻两个人名字共同定的一处商品房,约定房产归她所有,我作为共同产权人名字暂不去掉。她之前没有贷过公积金和商贷,现在这套房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我作为共有权人会影响她贷款吗?

答:只要她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以前的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作为共有产权人,如果您所占的比重不多,不会影响她贷款,但具体的还要看银行方面的审核。

问:婚前我家付首付买了1套房,房产证上只有我1人姓名,商贷+公积金。每月工资还款。该房屋婚后属于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后共同还贷以及相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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