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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继承公证由15天缩至3天

2014-03-22 12:00来源:齐鲁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日前,香城镇大河滩村民王夫凡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邹城市支行,凭市公证处出具的《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书》,将其亡夫留下的7100元存款取出,解决了她春耕备播用款的急需。

  王夫凡是2月28日申请办理公证的,从提出申请到办完公证仅用了3天时间,而以往办理继承权公证则需要15个工作日。王夫凡之所以能够及时快速地办理好继承公证,得益于市公证处近期推出的《办理小额继承公证指导意见》。

  以往,小额继承公证一般采用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程序进行办理。首先,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以及存款证明等材料。其次,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继承人在外地,要么选择在外地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要么选择回来办理公证,非常麻烦。对继承人提供的材料,公证处要进行审核、调查,出证时间较长,一般为15个工作日。

  因此,对于小额存款的继承,继承人办理确实不容易,不办理又弃之可惜,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公证处借鉴外地经验,于3月1日制定了《办理小额继承公证指导意见》。该《意见》适用的存款数额较小,一般为10000元以下;把办理小额继承权公证改为领取和保管存款公证,简化了办理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一般由死者的配偶或子女提出申请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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