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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京津冀13城市严重污染创记录

2014-03-18 18:52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 郄建荣 根据环保部今天发布的今年2月份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占19.3%。严重污染天数所占比例创记录。

  今年2月20至26日,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了大面积的空气污染,而且空气重污染的范围不断扩大,严重污染状况到2月27日才结束。

  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 2月份发生的这次重污染过程,共波及15个省,涉及面积181万平方公里,其中空气污染较重的面积超过了98万平方公里。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2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显示,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占19.3%。对此环保部此前发布的监测数据,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天数从未到如此严重程度,可以说,2月份京津冀

  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严重污染天数所占比例创下新记录。

  这位负责人说,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5%,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8.5%,重度污染占22.6%,严重污染占19.3%;13个城市中1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他表示,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88.7%;与上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降低0.6个百分点。

  此外,2月份,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轻度污染占20.3%,中度污染占7.2%,重度污染占8.3%,严重污染占3.9%。西安、邢台、石家庄等2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的91.8%。

  这位负责人透露,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西安、廊坊、衡水、济南和北京。

  所他介绍,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1.4%,重度污染占2.3%,严重污染占0.6%;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1.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8.4%,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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