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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妈妈就“喂药门”事件申请信息公开

2014-03-18 18:37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万静 自西安市某民办幼儿园长期给幼儿喂食“病毒灵”事件曝光之后,吉林、湖北两地也相继出现了“喂药门”事件。孩子是送到幼儿园去了,还是送给“药儿园”了?家有宝宝的家长难免忧心忡忡。来自广州的家长何佳看到连日出现的新闻不安起来,“不知是否行业潜规则?没有曝光的地方有没有问题?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应该出面给我们一颗定心丸。”

  3月18日,何佳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分别寄往了陕西、吉林、湖北、广东四省教育厅和卫生厅,要求卫生部门公开:广州市有哪些幼儿园的医务室(卫生室)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请提供名单;广州市有哪些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护士持有《医生执业许可证》,《护士执业许可证》?请提供名单。要求教育局公开: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监管涉及哪些方面?具体如何执行? 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其中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人员及设施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保健室,负责保健和卫生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需要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护士执业许可证》。“家长往往不了解这些信息,但是医疗机构和从医人员应该在卫生部门都有备案,申请公开这些信息,让家长心里有数,未入园的孩子家长也能有个选择依据,”何佳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在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被服药”只是中国学前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之一。对幼儿教育不重视,学前教育资源供不应求,未将学龄前儿童教育纳入教育公共服务范畴是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许多民办幼儿园都不具备办园资质,找一个退休公办园长挂名或者找个挂靠单位是普遍做法,经过此事后加强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长期关注公共参与的公益机构广州平机中心负责人程渊表示: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公众理所应当、依法享有知情权,相关部门应做到主动公开该项政府信息,通过公众监督保障监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与民生息息相关,千名儿童长期被强制喂食处方药而未受任何处罚,教育、卫生部门或显失职。另一方面,公众对于重大公共事件表现出敏感和关注,也是公共参与视角下一个积极地信号。只有监管规范信息公开,公众才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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