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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通过1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草案

2014-03-09 12:41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3月9日(星期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德江]二、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常委会审议了15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其中的10件;涉及修改21部法律,新制定2部法律。

    第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制定旅游法,重点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活动,完善旅游纠纷解决机制,并明确规定了政府在规划、促进和监管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责任。我国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广泛。常委会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对于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常委会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重要修改,从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更好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常委会还修改商标法,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严格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入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过程控制,强化污染物排放行为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常委会还审议了资产评估法草案和行政诉讼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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