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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河南高院打造“阳光司法”让正义看得见

2014-03-07 12:34来源: 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


 

本网讯  中国网3月6日讯 (记者 胡永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司法公开一直是我关注的重点,在每年的议案中我都有这方面的提议。”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告诉记者,“我到河南高院工作以后,就要求全省法院把裁判文书拿到网上曝晒、通过网络公开司法审判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

张立勇说,司法公开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制约司法专断的有效方法,只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始终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彰显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张立勇告诉记者说,围绕司法公开这一工作目标,近年来他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 创全国先例

张立勇说,从2008年开始,河南法院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到2009年10月,河南三级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2010年,河南高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裁判文书网,把三级法院裁判文书整合在一个平台上。这项工作他们创了全国的先例。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21867份。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南法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河南经验。周强院长评价说河南法院的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西方法学界研究我国司法制度的资源“富矿”。

开“豫法阳光”微博 打造民意直通车

张立勇说,河南法院始终重视通过新媒体、全媒体平台,增强司法与人民群众的相互联系,增强互信。2011年7月7日在全国率先开通“豫法阳光”腾讯、新浪、人民及新华微博,建立了四大微博群。“豫法阳光”微博连续三年获“全国十大政务微博”称号和“全国十大司法微博”,已经成为河南法院的品牌。2013年参加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公众开放日”活动报道的“豫法阳光”微博栏目组人员受到周强院长的亲切接见。

推行新闻发布制度 尊重公众知情权

近年来,从重彰“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到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大接访,再到赵作海错案、平顶山天价逃费案、李怀亮故意杀人案……河南高院也是一次次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张立勇说,面对舆论压力,他们深刻认识到:案情决定舆情,态度决定形象;公开比封堵好,主动比被动好,早说比晚说好,自己说比别人说好。他说,我们要通过及时新闻发布,第一时间发声回应百姓对法院的关切,把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判决当成面向公众的法治教育课,当成接受群众监督的最佳机会。

“尽管河南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着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司法公开的领域还有待拓宽,方式还有待创新,其效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深化。” 张立勇说,今年他们将在三级法院官方网站公布法院地址,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让打官司群众能找到法院的门、见到办案的人。

另外,他们将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个例,不上网的案件要经过严格审批。探索诉讼资产网上司法拍卖,借助网络透明度,杜绝串标围标、违法执行等暗箱操作。开通执行短信发送系统,当事人不来法院就能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大力推进减刑假释裁判过程公开,省法院三分之二、中级法院二分之一以上的减刑假释案件实现开庭审理。实施人民陪审员数量“双倍增”计划,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普通民众组成人民观察团参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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