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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民生专项执行:为群众“订制”的司法

2014-03-05 13:24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刘雯雯 制图

   本网讯  2月13日下午,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距县城25公里的箭竹苗族乡富华村村民龙大爷家里,亲自为老人送来了执行到位的赡养费400元。

    “或许在普通人眼中,区区400元微不足道,但是对龙大爷来说却是天大的养老钱、保命钱。无论我们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该院执行法官说。

    这是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普通一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从去年12月下旬到今年6月,全国各级法院将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涉民生案件进行执行。

    目标:多解决与快解决

    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动威慑机制作用,加大财产查控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力度,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专项执行是法院履行职责的一种方式,常规情况下找人找财产难。通过专项执行形成声势,多解决一个就比不解决好,快一点解决就比慢一点解决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是司法机关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及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

    进展:阶段性成果显著

    据悉,该次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用10天左右的时间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第二阶段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案件的执行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在第一阶段排查工作已经结束的基础上,目前正在紧张进行第二阶段工作,截至2月25日已有63172件执结,结案率60.43%,执行到位标的额2.49亿元,标的到位率40%。

    在北京,截至1月21日执结涉民生案件274件,共向298名申请执行人发还执行款1153万余元;在广西,执结案件8786件,标的额3.25亿元,其中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36件;在辽宁,截至1月20日执结涉民生案件880件,执结率30.98%,执行到位标的额3766.75万元;在天津,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48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亿元……

    后续:用制度避免“一阵风”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除了大量案件得到执结之外,各地还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查控网络系统,对全市涉民生案件进行统一查询,共查询银行账户信息1271条、房屋登记信息516条、工商企业登记信息227条;山东法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116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媒体上予以曝光;针对涉中小企业劳资纠纷案件,上海法院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及时启动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垫付员工欠薪,法院后续执行到位后即返还欠薪基金。据统计,2013年共启用欠薪保障金近3000万元,涉及案件1076件,受惠3270人,目前法院已追偿金额748.39万元……

    专项执行活动结束后,涉民生案件执行会不会从此偃旗息鼓,是公众关注的一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今后执行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地总结这次活动中产生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并将其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用制度的长效性避免活动的短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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