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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群众关切 深化司法公开

2014-02-20 12:4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南京:着眼群众关切 深化司法公开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邀请社区群众旁听模范法官戎建生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戎法官和群众进行交流。宁 鼓 摄

    本网讯  2012年10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基层人民法院互联网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到当年12月份,全市13家基层法院互联网站将全部开通。年底网民如期可以在互联网上对感兴趣的事项直接进行浏览了。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说:“让司法的一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判质量。”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为司法公开示范单位的南京中院,2012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近年来,该院以及各区县法院着眼群众关切,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公开的范围越来越广,公开向纵深不断推进,公开的形式更加多元。

    全面向纵深推进

    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江苏法院近年来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并于2011年初在全省法院开始全面部署推进。2013年是该省法院全面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第三个年头。这一年,南京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以及《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法庭)标准》要求,不断巩固司法公开成果,提升司法公开质量,强化司法公开效果,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在司法公开重点项目的带动下,法院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工作全面展开。

    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主平台,推进立案公开。立案是当事人感知法院工作的首要环节,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为立案公开的主平台和司法信息的集散地作用,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以省高院出台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为依据,提出了17项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任务,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宽敞明亮、方便快捷”的要求,全部采用窗口式或柜台式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透明和更为便捷的服务。为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供便民服务,南京法院还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网络实现立案咨询、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并组织资深法官、志愿者群体与网民实时对话。仅半年,网页浏览量已超过17万次。

    以打造透明庭审为重心,推进庭审公开。南京法院把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关键环节,通过最大限度地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展示庭审过程,增强庭审透明度。一是深化庭审工作。截至2013年年底,除拟重建或正在建设和维修的审判法庭外,其他所有审判法庭均完成庭审“三同步”建设,并按照“每庭必录”的要求,落实庭审“三同步”。二是对一些典型案件,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群体旁听开庭审理。为了切实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溧水区法院2013年11月召开了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专题汇报会。区政协部分委员及领导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区法院严忠琴院长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认真分析了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重点汇报了2014年开展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具体打算。听取汇报后,与会政协委员对溧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联络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2013年12月26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邀请宝地园、古陵等社区群众和东南大学等高校学生共100余人到该院旁听了模范法官戎建生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开庭前,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意见表,向大家征求对于庭审的意见和建议。庭审中,戎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抽茧剥丝的仔细调查,展示了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的环节和防范的事项,对旁听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庭审结束后,戎法官和旁听群众进行了交流。此次“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关注,并专门进行了拍摄采访。受访群众表示,现在法院司法公开做得很好,进法院旁听案件十分方便,凭身份证就可以旁听任何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方便了群众认识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同时,通过旁听庭审也让自身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提高了自身的法治意识。

    从群众最关切处做起

    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更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南京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不断抓落实、促深化、强规范、求提升,努力实现更高标准的“阳光司法”。

    “案件是人民法院生产的主要产品,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推进司法公开,就是要从群众最关切的案件入手,满足群众需求。”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说。近年来,南京市两级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在13万件以上,许多案件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向法院表达关切愿望。南京中院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每年向社会公布个案5000多件,在回应群众关切中发挥裁判对社会的导向功能。

    去年10月初,一起失火案引发社会关注,原因在于一方面是被告人私自给电动车安装了锂电池,电池在充电中爆燃引发火灾致2名大学生被烟熏死,1名大学生为逃避火灾跳楼摔成重伤,另一方面被告人于审判前在网上发布了无罪的辩解,引发了网民的“围观”。这起失火案在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旁听席上坐满了群众和十多家媒体的记者。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围绕是电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充电不当造成火灾、是否是电池爆燃引发火灾、是消费者有罪还是电池销售商有罪展开激烈辩论。几次开庭,记者全程跟踪。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公众和网民了解了案情真相,消除了疑虑,给鼓楼法院送来了掌声。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典型个案,通过采取邀请记者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庭审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加强舆论引导是南京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种方法。

    2013年年初,南京中院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外,所有职务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听证。11月,南京中院在江宁监狱举行减刑、假释公开开庭,这是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后,南京法院的贯彻之举。南京中院审监二庭庭长方红介绍,减刑、假释案件从过去的书面审理到听证审理再到公开开庭审理,表明南京法院的司法公开之路不断拓宽。不仅如此,南京法院还将司法公开拓展到群众关切的其他司法活动中去。中院经过调研,与市国资委出台相关司法拍卖管理办法,将司法拍卖工作引入第三方参与,实行“阳光拍卖”,即所有司法拍卖活动在法院主导下,对拍卖机构选择采用传统摇号和网上随机两种方式确保机会均等;通过报刊、互联网等途径发布拍卖消息,最大限度地压缩暗箱操作空间;所有拍卖一律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固定场所进行,所有进场交易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拍卖规范。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有新的需求和期待。南京法院认真总结司法公开经验,使每一项司法公开的内容向纵深推进。信息化是司法公开的技术保障和依托。南京中院加大投入,搭建审判公开的科技平台,自行设计了庭审“三同步”软件、审判质效管理软件、司法鉴定软件等,使庭审同步更加畅通、审判质效的评判更趋合理、委托拍卖更加透明、司法政务管理的网络化水平更加提高。目前,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基本达到硬件设备完善、网络覆盖法庭、数据即时生成、资源共享互通的规模化、系统化运行管理模式,全市245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每庭必录”要求,为司法公开各项措施的运行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技术保障。南京中院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在对全市法院系统司法公开现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司法公开的途径与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设计并勾画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蓝本。同时还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即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考核评比机制、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司法公开的落实与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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