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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挖出案中案 被害人变身嫌疑人

2014-02-20 12:32来源: 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批捕一起诈骗案件时,察觉被害人有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遂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日前,涉嫌诈骗罪的张旭东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而涉嫌挪用公款的陈芷芯也被该院立案查处。

    2013年1月,陈芷芯通过同事认识了张旭东。张旭东邀约陈芷芯合伙在当地开设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分公司,并许诺给陈芷芯50%股份或10%的利润,陈芷芯答应后给张旭东汇款30万元人民币。谁知,张旭东并未将此款用于开公司,而是拿去归还自己的债务及用于日常花销,同时不再与陈芷芯联系,逃匿外地,直至案发。

    今年2月7日,咸安区检察院受理了此案。在审查批捕过程中,被害人陈芷芯的“同事梅某介绍我是管财务的,张旭东就多次找我,想约我一起开汽车租车行”这句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警觉。办案检察官了解到,陈芷芯30多岁,离异。交给张旭东的30万元会不会是陈芷芯挪用公款或挪用单位资金所得?带着这个疑问,2月11日,办案检察官约见了陈芷芯。陈芷芯介绍,自己是本地教育局下属某幼儿园的出纳,单位属事业单位。当问到被骗的30万元的来源时,陈芷芯满眼泪水,欲言又止,最后承认自己挪用了10万元公款。很快,这一线索被移交该院相关部门。

    2月12日,咸安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对陈芷芯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现已初步查证其涉嫌挪用公款30万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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