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唱响检察“好声音”
——专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 本网讯 早春时节,岭南大地已是春暖花开、绿意盎然,在这片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改革开放先行地上,记者专访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 记者:黄主任您好!感谢您接受采访。您一直十分关心检察工作,请您简要谈谈对过去一年广东检察工作的总体评价。 黄龙云: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广东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服务大局措施有力,保障民生细化到位,维护公平正义尽职尽责,唱响了检察“好声音”,实现了良好开局。在今年1月举行的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广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5.28%的高赞成率获得通过,这也是对广东检察工作的肯定。 记者: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广东检察机关为全国提供了不少新鲜经验,请您谈谈广东检察机关在机制体制创新方面给您留下的深刻印象。 黄龙云:改革开放是广东发展的“根”与“魂”。广东检察机关敢为人先,在机制体制创新上有许多新探索,全国第一个举报中心、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局均在广东诞生。如今,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实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等又是广东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作出的新探索。广东检察机关的“阳光检务名片”,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健全和完善案件查询、检察文书说理、案件公开答复、检察开放日、新闻发言人与新闻发布会、代表委员联络等各项机制,都是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举措,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实现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2013年,首个《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将广东省检察院列为全国省级检察院透明度指数第一名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提出要“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您认为广东检察机关应当如何下好“惩防体系建设”这盘棋? 黄龙云: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深入推进反腐败的基本方法,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中心任务。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高度重视和加强反腐败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对确保各项改革目标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广东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广东省贯彻中央关于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治理,以改革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扎紧惩防篱笆,逐步形成官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查办和预防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继续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城镇化建设实际情况和职务犯罪特点的犯罪控制机制。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刚性,立足职能,健全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等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记者:新的一年,您对广东检察工作有什么新的期待和要求? 黄龙云: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部署。新形势下,广东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全省检察机关要在省委领导下,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第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扎实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第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第四,加大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第五,按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我省检察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第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锻造一支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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