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原县委书记受贿738万及4根金条获刑17年
本网讯 由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沽源县原县委书记刘富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富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刘富成当庭表示悔罪服判不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经审查,2003年至2012年间,刘富成利用其担任赤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沽源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其中现金738万余元及金条4根(合计400克),且有556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上述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记者马竞 通讯员刘树奇)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假军人诈骗5千万获刑15年半 获得谅解从轻处罚 04-02
- 重庆宣判销售假“香港黄道益活络油”案 06-11
- 80后父母2.5万将女儿“送”人 双双获刑 07-15
- 海口一成人用品商店老板贩卖假冒性保健药品获刑 12-24
- 银行经理“偷”客户密码 挪用700万炒股 被判有期徒刑18年 02-17
- 公安部:去年共缴获假药3亿多粒 案值达22亿元 01-22
- 男子求复婚不成掐死前妻 前岳父母索赔80多万元 05-31
- 湖南一副所长与人合谋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获刑 10-08
- 北京去年364人因职务犯罪被判刑 刘志军等获刑 01-20
- 西宁一律师知法犯法涉嫌诈骗受害人81万被捕 11-19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