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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信用卡被盗刷 诉银行被驳

2014-02-12 19:38来源:北京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市民王先生没有想到,本想方便消费的一张无密码信用卡,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近日,市一中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信用卡被盗刷而起诉银行的案子。

  王先生在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为了方便使用,信用卡没有设置密码,刷卡时只要核对签名即可。2012年12月,王先生不慎将信用卡丢失,而后发现自己竟被盗刷1.4万多元。王先生在惊怒之余,也感到疑惑,在办卡时,确定的信用额度仅是1万元,而自己之前已经刷掉了8000多元,即使被人盗刷,也只能刷不到2000元,那超过1万元的这笔钱是怎么刷出去的呢?

  联系了工商银行,王先生才知道,对方竟然已经将自己信用卡的额度提升到了3万。王先生认为,工商银行应对自己的损失负责,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中,王先生诉称工商银行在未通知自己的情况下,擅自提高自己的信用卡额度,这是造成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工商银行辩称,在办理信用卡时,工商银行与王先生签订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工商银行有权单方调整信用卡信用额度,且在之后寄给王先生的对账单中显示有信用额度,王先生自己也有超过1万元的消费,因此其知晓信用额度提升这一情形。而且王先生在信用卡丢失后,也没有及时报失。因此工商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审理,一中院认为根据信用卡办理时签订的合同,其后工商银行又在账单中做了提示,而且王先生在信用卡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失,这是造成其损失的主要原因,因此工商银行对于王先生信用卡被盗刷不承担责任,法院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现今,无密码信用卡在很多国家是信用卡的主流,在我国也逐渐被人所接受。无密码信用卡具有消费方便等诸多优势,但因为刷卡时不需要密码,只需核对签名,因此一旦丢失就容易被盗刷。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丢失信用卡,同时应当重视无密码信用卡预留的签名;信用卡一旦丢失,要在第一时间挂失止损,因为一般来说银行只对于挂失之后的损失承担责任。(记者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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