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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销售的商品一定要看清保质期

2014-01-30 13:03来源:钱江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杭州市消保委发布了春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可能会碰上的消费陷阱。

  春节期间,很多人会到超市采购,有些信誉差的超市经营者会设套。“超市电子秤也可能短秤。”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的超市利用消费者对计算机收费系统的盲目信任而多收钱款。因此,消费者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购物小票和商品是否相符。

  此外,消费者可能还会碰上捆绑销售到期商品的情况。商家把快要过期的酸奶和饼干捆绑在一起销售,美其名曰促销。“消费者购买的时候要特别留意捆绑在一起的商品的保质期,不仅要看最上面的商品的保质期,还要留意捆绑在下面的商品有没有过期。”消保委负责人提醒,此外还要注意,赠送或捆绑的商品也要严格执行商品销售“三包”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一旦发现赠品或捆绑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商家提出维修、退换等要求。

  春节期间由于大多数快递公司休息,导致很多商品快递服务跟不上,所以在春节期间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尽量不要选择生鲜的或者急需的商品,以免造成纠纷。同时,消费者还要警惕“网购安全”。在春节期间各大购物网站推出各种诱人的促销活动。因此,消费者要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好的网站购物,同时仔细查看购物网站的商家和商品信誉评级。对于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要谨慎购买。对于商家的打折、返券、赠物促销活动,建议消费要理智对待,合理购买。要防范虚假打折和过期失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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