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在青海建立首个"教学实践示范基地"
本网讯 正义网西宁1月27日电(记者李维 通讯员杨晓鹏)记者了解到,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在全国87个人民检察院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成为青海省检察机关中唯一被确定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检察院。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教育培训的教学与科研贴近基层、贴近实践,国家检察官学院选择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及管理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先进检察院作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将成为国家检察官学院与我院密切教学培训工作与检察实践联系的重要渠道,充分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推动双方在检察教学培训、理论研究、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并实行学院专家学者与我院优秀干警互派挂职的工作机制。我院将充分发挥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重要作用,配合好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学实践,强势推进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城西区检察院检察长方复东介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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