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10年不办案”折射出的是渎职与越位
本网讯 “我了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有的5年,甚至10年一个案子都没办过,是真的无案可办吗?”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在市纪委全会上说,纪委要动真碰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2月1日起南京市要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业”。(1月26日扬子晚报)
纪委派出机构长达10年未曾办过一个案件,在这荒谬的现状下,恐怕折射而出的不是该部门人人洁身自好、克己奉公,反而映照出的是作为纪检工作者却长期渎职与懈怠。 众所周知,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就是通过派出专员,对所在部门党风政纪进行专项监督管理。或许,我们应当相信对于绝大多数官员来说,其本质都是为清廉正直,但是如果某一部门长达10年时间都未曾有人有过违纪违法行为,这也太过于理想化了,恐怕并不是无案可办,而是一些纪检人员已经将自己的监管职责忘于脑后,妄图人人好、大家好。这样渎职的存在,没有落地生花的监管,只能让欲望得到进一步扩大,不断滋生着腐败的成长。 与此同时,令人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对于那一些专业是为纪检工作者的领导却在不同程度的分管着其他的业务,他们要么在做着后勤、要么在专注着发展、还有不少人在分管着维稳……当然,不能说这一些工作不重要,但至少这一些纪检官员应当明确“术业有专攻”,这样“种了他家田,荒了自家地”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越位。 或许,对于任何贪腐官员来说,他们最终凄惨的下场确属咎由自取。但我们是否也发现,如果这一些纪检干部能够履职尽责,在那一些官员还在犹豫是否收受贿赂之时,心中还为受贿惴惴不安时及时给予查处,就能够将欲望扼杀于萌芽状态,让贪腐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这样一种几年不办案的存在,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贪腐的出现。 总而言之,在其位,尽其责,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更应当是最根本的操守。对于这样一般渎职越位的纪检工作者,应当强化查处,通过向他们“开刀”,不断促进反腐进一步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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