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评论 >

每日电讯:“小众雕塑”不能无视大众观感

2014-01-28 12:18来源:每日电讯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小众雕塑”不能无视大众观感

  ■公民发言

  近日,一座名为“武松杀嫂”的雕塑因其惊人尺度引发关注。这座雕塑位于沈阳一座商场,潘金莲半裸上身、下身未遮,武松一边挥刀砍向潘金莲,一边面贴潘金莲。据了解,这是国内知名艺术家李占洋的雕塑作品。(1月26日《华商晨报》)

  “雷人雕塑”再现江湖,艺术到底为哪般?对于艺术,笔者承认并无大师风范,尘世一俗人也,但在笔者及大多数人眼里却也知艺术的根本在于美、思想以及一定的写实。比如大卫雕塑,笔者虽然看不出思想,但肌肉等线条的处理确是美的,虽为裸体却让人看不到性暗示,再比如名画《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中思想的闪光,而《蒙娜丽莎》无任何裸露,仅靠微笑就迷倒了全世界的人。在这些作品中艺术得到了名副其实、淋漓尽致的体现,就算笔者这等俗人也会摈弃龌龊的思想,纯用艺术的眼光欣赏它们。

  商场艺术展负责人王女士称,“这是国内知名艺术家的作品,我们希望为沈阳市民带来一个好的艺术氛围,当然,很多艺术作品都是比较小众的,可能会有人不太接受。”诚然,创作者有他表达的自由,但放在商场里作为一个公共展品,就不能无视公众的观感。是否为艺术品应由大家说了算,而不是个人的标榜,“皇帝的新衣”式的艺术解释并不能让民众释怀,再者,商场里大量的孩子也终会看穿“皇帝新衣”的本质,到时妈妈该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和故事中一样让人尴尬。

  我们且不论作品本身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毕竟咱不是艺术家,但是东西总有适合放置的地方和不适合放置的地方,因此比利时广场上才是一个小孩站着撒尿,而不是一美女蹲下“解手”。艺术品有艺术馆以供展览,既然是小众的艺术作品那就请呆在小众的地方去吧,或许“武松杀嫂”雕塑是一个好作品,但放在人来人往的商场显然并不合适。商场是十分多元的,人群也是多样化的,应考虑孩子、父母以及大部分不理解艺术人的感受。艺术品的商业化运作应掌握好尺度,不能只博眼球,更要遵守价值观、道德观和文化教育的引导规则。

  商场要给市民带来好的艺术氛围,完全可以赞助办一个艺术展,而不是粗暴随便地放在商场内,在人来人往的商场内放置看起来很黄很暴力的裸露雕塑,到底是为了宣传艺术还是吸引人群,答案不言而喻。莫用艺术做色情的幌子,也莫用传播艺术做噱头的幌子,大家都不是皇帝新衣中的“傻子”,同时,笔者期待更多符合中国文化中朦胧美的艺术品,而不是一味的红烧肉式的裸露。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