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以“1+1”模式创新干部培训显成效
本网讯 近年来,衢州市司法局以“1+1”模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开展培训,全面提升了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打造了一支敢担当、勇创新、有作为的干部队伍。
一是“理念+思路”全面更新。制定《衢州市司法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定》,健全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促进干部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探索多元化、灵活性的培训教学方式,将主题班次培训、自主培训等固定形式与外出学习、上挂下派等方式较好地相结合。三年来,组织全系统干部赴华东政法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院校进行一周全员封闭式强化性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和媒体的能力,累计培训350余人次。 二是“理论+实践”全面覆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作风纪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坚定信念。在培训中特别开设了一些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现场观摩等课程,努力增强教学过程中的互动性,让干部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得到提高。培训内容从法治建设、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理等,拓宽到电子政务、应对媒体、个案舆论导控等20多类专业课程。 三是“学历+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市局十分注重通过典型示范、学习考察、远程教育等方式,把固定式培训变为动态式培训,为干部补好文化课、实践课和宗旨课,探索一条符合司法行政干部学习特点、满足工作需要、增强履职能力的培训途径。鼓励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执法证考试、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截止目前,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64%,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25%。 四是“激励+进步”全面挂钩。将培训和干部政治待遇相挂钩,把参训成绩与评先评优、立功嘉奖、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年轻优秀的干部推向“三改一拆”、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一线,三年来,共选派 12名干部到乡村担任农村指导员、“第一书记工作法”驻村干部以及生态指导员等,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提升能力、培养才干。加大选拔干部工作的实施面和覆盖面,在更大的范围内把最优秀、懂专业的人选上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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