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查处最大基金老鼠仓 违规交易逾10亿
本网讯 70余只股票,逾10亿元的交易额,1800万元的获利。人们很难想象,“80后”马乐在任职基金经理的短短26个月内完成了如此“壮举”。这些破纪录的数字成就了史上最大“老鼠仓”案,也终结了马乐光鲜的职业生涯,并可能使其面临牢狱之灾。昨天,新华社首次披露案件细节。
证交所数据监控系统发威 自动筛选出“老鼠仓”嫌疑账户 2013年4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显示,严某某等三个A股个人账户与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交易股票存在很高的趋同性,具有重大“老鼠仓”嫌疑。 所谓“老鼠仓”,是指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管理的资金买卖某一股票前,先用个人资金买卖该股,通过低于单位资金买入、高于单位资金卖出而达到个人获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一直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 “以往‘老鼠仓’立案线索多是举报,或是其他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而这一单案件完全是依靠信息技术手段,对海量账户交易行为筛选之后,系统自动发现线索。这也是信息技术在‘老鼠仓’监管中的成功应用。”证监会稽查人员说。 东窗事发后马乐立即出境飞往美国 家属越洋通话四五个小时做工作 收到材料后,证监会深圳稽查局于4月开始调查。虽然当事人使用了大量反侦查措施,一时给调查带来了很大阻力,但调查组经过缜密侦查,发现多条线索都指向同一个人,即时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的马乐。 在调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和马乐本人进行接触,因而以“业务检查”的名义去了其公司。不巧的是,马乐当天因腰间盘突出,在医院就诊。马乐回到公司,仅仅听到“主管部门要对其所管理基金进行业务检查”的消息,就立刻离岗出境,通过香港飞往美国。在知悉马乐离境后,调查组立即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同时,积极做好其家属的思想工作。 “我们和马乐配偶一起与马乐越洋通话四五个小时,促使其放弃侥幸心理。”稽查人员介绍,马乐在电话里一度失声痛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 在多方努力下,马乐于2013年6月1日主动回国接受监管部门调查,并在行政调查结束后向公安机关自首。 金融新锐出身寒门考入清华大学 从当上基金经理就一直在做“硕鼠” 出生于1982年的马乐是一位从农村考入清华大学的寒门精英。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他进入博时基金,历任研究部研究员、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年3月起担任博时精选基金经理。 “马乐担任基金经理时只有28岁,可谓年轻有为。”稽查人员说,“但是,他的价值观扭曲,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 令人震惊的是,马乐从任职基金经理开始到案发,26个月时间内一直在从事“老鼠仓”交易。他利用姻亲和好友的身份开设了三个证券账户,并实际操纵。他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博时精选交易股票70余只,累计交易金额10亿余元,盈利1800余万元。 “虽然获利速度不比李旭利等案,但从交易量和盈利金额来看,马乐当是截至目前资本市场中已被查处的最大‘硕鼠’。”稽查人员说。 尽管获利颇丰,但马乐几乎没有从涉案账户中提取过钱。他深感涉案账户收益率高,不舍得花其中的钱,甚至把房子卖了来买股票。而他也并不追求生活享受,一直开中低档汽车。2013年7月17日,马乐向深圳市经侦局自首,被刑事拘留。8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将马乐案移送公安部。8月21日,马乐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日前,检察机关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着这位昔日金融精英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新闻链接: 盘点这些年被查处的基金“硕鼠” 1、2008年4月,证监会取消了涉嫌“老鼠仓”交易的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南方基金原基金经理王黎敏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还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这是《基金法》实施以来,证监会第一批“老鼠仓”罚单。 2、2009年6月,证监会没收涉嫌“老鼠仓”交易的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所得229.5万元,并处400万罚款,同时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3、2010年9月,证监会通报,因涉嫌“老鼠仓”交易,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被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罚款20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被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罚款50万元,并处3年市场禁入。 4、2011年5月,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韩刚成为中国基金业第一个因“老鼠仓”获刑的基金经理。 5、2011年10月,光大保德信基金原投资总监许春茂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0万元。 6、2012年3月,交银施罗德基金原基金经理郑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金额4638万余元,获利124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7、2012年11月23日,李旭利一审被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071.57万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071.57万元予以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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