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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拒“小礼”是一种可怕的习惯

2014-01-25 21:05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作出一审判决,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这个受贿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竟缘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之不拒。(1月21日 新华网)

“千万巨贪”刘生海落马,折射出当前社会所存在的一种乱象:“办事得找人”陋习流行,滋生了腐败的土壤,甚至诞生了驻京办这样专司请吃送礼的部门。近一年来,中央禁令频发,如同给公务员带上了“紧箍咒”。然而一些单位、部门认为“风声再紧,但该送的还是得送”,“只是更谨慎一些,方式更隐蔽一些”。

然而,“最可怕的就是习惯养成”。正如刘生海所言,走上领导岗位之后,每逢节庆,干部职工登门拜访都不会空手而来,各个单位利用公款相互拜年,也会让很多领导干部或者手握实权的工作人员,产生对节庆收礼习以为常的心态。于是,节礼越收越顺理成章,越收越没有压力,最后发展到对所有的送礼行贿都来者不拒,从最初的几千元、几万元,到后来的几十万元甚至一套房子都敢“笑纳”。

这也说明,官员能否抵制住诱惑,对“小礼物”的态度很关键。须知“小礼物”也能惯出“大毛病”,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一根一根积累起来的。一些官员对于年节人情不以为然,认为互送土特产礼物、互寄贺卡等“小礼”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不算收受贿赂,于是心安理得。但“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别有用心的人终究是要用这些所谓的“礼尚往来”换取官员手中的权力,而官员一旦陷入他们的“包围圈”,久而久之,就会被腐化,最终落入权钱交易的泥潭。

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过节莫收礼,哪怕是些“小礼”。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年节,勿忘心安。(李 伟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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