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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富豪与女歌手分手 法庭上要拿回3亿多礼钱

2014-01-22 19:01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韩富豪与女歌手分手 告上法庭要拿回3亿多的礼钱

  1月22日 据韩国《朝鲜日报》网站1月21日报道,韩国一富豪与艺人女友交往6年间,分别送给女友名牌包、貂皮大衣等价值数亿元的礼物,在两人分手后,以该女艺人“以结婚为借口骗取钱和礼物”为由起诉前女友,却以败诉结束。

  富豪A某从2003年8月开始,与身为歌手的B某正式交往。截止2009年分手时,B某在6年间送给A某共计80种总价值为3亿6000余万韩元的礼物。

  A某送给B某的礼物为包括LOEWE白貂风衣(2500万韩元)、LOEWE皮包(570万韩元)、3个卡地亚戒指(1440万韩元)、2个卡地亚项链(2200万韩元)、爱马仕伯肯包(1400万韩元)、7个路易威登包(1480万韩元)以及香奈儿包、迪奥内衣、路威登衣服、派席琳-迪翁包等各种名牌。A某甚至还将空调、索纳塔轿车(2500万韩元)和2800万韩元的日本旅游经费作为礼物送给她。

  此外,A某还以月生活费和品味维持费的名义每月送给B某数百万韩元,连贷款和信用卡贷款也替B某偿还。B某到地方活动时,A某还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供给她住宿费和皮肤管理室等,所有费用共高达3亿6000万韩元。

  交往了6年的两人在2009年6月分手,B某在分手的三个月后与其他男性结婚了。几年前,B某也不再从事演技活动。

  A某称:“在于我交往期间,她曾与其他男人同居,在无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谎称将会与我结婚,并一直想我要结婚准备金,礼物以及活动费用,于是我向法院提出了赔偿诉讼。”

  但是一审法院裁判部表示:“虽然在与B某交往期间,A某送给了B某相当数额的金钱和礼物是事实,但是只根据周边朋友的证言来看,不能充分判定B某在没有与A某结婚的意识的情况下,骗取A某的钱财。”于是裁判部驳回了A某在诉讼。

  A某在抗诉审判中辩论:“从2004年开始两人约定结婚并正式订婚了,但是B某单方面悔婚了。”

  21日,首尔高等法院民事11部(审判长金镕大)表示:“仅根据周围朋友的证言等所提交的资料不能判定当事双方未来打算结婚的意愿。”并再次驳回了A某的诉讼。

  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双方没有约定结婚,或者只要一方没有欺骗另外一方双方真诚交往期间收到的礼物,虽然可能会被批判为偷盗行为,但是没有必须返还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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