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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立法越民主 法律越易执行

2014-01-22 12:46来源:北京晨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制定法律法规越民主,听取意见越充分,执行效果就会越显著。”昨日,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政协主席吉林在密云团小组讨论会上指出,此次两会首次实行立法协商,推进了立法民主,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

吉林指出,人大与政协是两套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往常政协讨论法律法规后的意见结果,没有‘出口’。”他说,此次市委研究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前,由政协将法律法规进行“立法协商”,对政协而言是一大机遇。具体流程即人大党组将法规草案报告给市委,市委将该草案交给政协。经政协组织讨论后,将意见和建议交给市委,市委再将其反馈给人大。

“政协接到这个’任务’后非常重视,就此次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而言,700多名委员积极参与了讨论。”他指出,政协还专门将从事环保、法律研究的委员组成了一个专家组,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再次梳理、论证。“各方的反响都很好。对政府而言,贯彻落实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协商民主;对人大而言,进一步在立法过程中发扬了民主;对政协而言,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

吉林表示,发表意见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过程。充分听取意见,是立法的进步。“将来立法协商会更频繁、更规范、形式更多样。大家在讨论过程中发表了意见,就会遵照法律法规来执行。既推动了立法民主,也提升了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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