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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查处重特大事故44起近三百人移交司法机关

2014-01-19 18:0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蔡岩红 2013年全国查处结案重特大事故44起,649人受到纪律处分、299人移交司法机关。这是记者今天从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在会上介绍,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系统排查治理隐患681.5万项,整改率97.9%;强力实施煤矿安全“双七条”,全年关闭小煤矿700余处,瓦斯事故下降20.8%;此外,全国还关闭了9000余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关闭转产和搬迁危化品企业855家、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08家、治理了790个无主尾矿库;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全国共查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112.5万起,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22.8万起。

  杨栋梁表示,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2%和3.5%、较大事故下降17.8%和17.2%、重特大事故下降16.9%和5.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2.5%和22.9%、较大以上事故下降31%和24.8%。此外,全国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12.7%

  杨栋梁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时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有15个省份发生了1至2起重大事故、8个省份发生了3起及以上重大事故、吉林和山东各发生2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单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监管工作存在差距。

  对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杨栋梁提出要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落实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

  此外,强化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铁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公开处理和审判典型事故,加强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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