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赖”又该如何惩戒
本网讯 最高法院、公安部等8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规定凡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1月17日《新京报》)
禁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银行贷款或办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信用惩戒措施,对于那些“老赖”无疑有震慑作用。 不过,我更想知道,对于“官赖”又该如何惩戒?此前媒体曾报道,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当地党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累积债务金额超过18.5亿元;河南通许县大岗李乡政府在十多年间,欠了政府职工食堂的承包者近70万元;海口秀英区东山镇一饭店被该镇政府以打白条的方式吃垮后,14万多元的吃喝款拖了17年仍没还清…… “官赖”相比于普通“老赖”,似乎更加有恃无恐,因为手中有权,银行或是被欠债人还不能拿其怎么样。再加上缺乏问责、惩戒,主持“官赊”的官员该升迁的升迁、该退休的退休。而继任官员不仅不理旧账,有的反而效仿、攀比,继续大胆赊账,导致“官赖”雪球越滚越大。 对于“老赖”,现在严惩措施层出不穷,那么对于“官赖”,是否也应拿出狠招呢?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 下一篇:两会关注“大城小事”体现尊重民意
相关阅读:
- [光明日报]孩子在危险运动中更应得到最大保护 12-06
- 让工匠精神成为人人向往的精神追求 05-03
- 破除“中国式求人”需让法律成为共同信仰 01-22
- 检察日报:黄某嫖娼事件中的大众狂欢 06-04
- 评论:超市抽奖奖宝马,有钱就能任性? 12-26
- 多地“零首付”购房推陈出新 专家:暗藏巨大法律风险 06-04
- 中青报:保护举报者就是保护反腐锐气 09-05
- 谨防权力型房托干扰新型城镇化 07-23
- 别让单独两孩办证变成“瞎折腾” 10-24
- 中教评论:“弃北大读技校”点赞之余当深思 11-19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