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起诉崔永元索赔30万 司马南称支持方舟子
本网讯 中国网1月16日讯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海淀法院”消息,2014年1月15日下午14时许,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海淀法院递交了方是民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目前,海淀法院正在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
因转基因玉米试吃事件而引发的方舟子和崔永元的嘴仗几个月来不断升级,从最开始对“转基因”的分歧,脱轨到了人身攻击和商业质疑。如今,已经蔓延成一个法律问题。方舟子13日发布微博称正式起诉崔永元侵害其名誉,索赔30万元,要求其删除微博登报道歉。随后,崔永元回应:“我认为你胜诉的几率等于零。” 在我国,名誉侵权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几种方式。《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方舟子在微博中表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使原告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针对此次方舟子状告崔永元之事,网上更是舆论哗然。网友@司马南说:“支持方舟子,同情崔永元,请法院圣裁明断。两人唇枪舌剑腾闪挪移打到现在不肯收手,看样子非决出雌雄不可。” 据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认为,这是一场双方微博大战,语言都有出格的地方,双方都很难胜诉。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孝顶分析:“崔永元使用的诸如‘肘子’、‘流氓’等的确可以构成损坏名誉、诽谤的罪名,但方舟子索赔30万,金额太大,不现实。”(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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