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更多村庄再现“女童主动”的悲剧
本网讯 2000年出生的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的留守女童小雨(化名),在两年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最终10人获刑。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敌视”。有妇女愤怒地告诉记者:“都是那个小女孩主动的,去到人家老人屋里,‘你有钱吧,要不要啦?’‘30块都没有吗?’就这样的,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1月8日《楚天都市报》)
村里的妇女说受害女孩是“主动”的,相信很多人都会对此义愤填膺。因为再是受害女孩“主动”,性侵幼女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极其龌蹉的行为。不过,笔者想说,很多妇女和其他村民说小雨“主动”,未必就是捏造。事实上,宣判后有人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是主动的。有村民认为:“知道要钱,就不是孩子了。”而村支书的说法,“那些老人从来都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 受害女孩有“主动”,村民对犯罪老人有同情,当然不能成为性侵者脱罪的理由。即使性侵小雨的老人真的不懂法,他们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是,我们也必须深刻反思,留守女童小雨被村里年长者性侵之后,为何会多次主动“勾引”老人,与他们发生关系换取二三十元?答案并不复杂。无非一是家庭贫穷,小女孩没有零花钱,对物质有所向往。二是对留守儿童关爱缺乏,性教育和法治教育缺位。 然而小雨的悲剧不是一个女孩的悲剧,我们把视野放得更开阔一些,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群体处境的缩影。当然,不是所有留守女童都会像小雨一样,遭到村民的性侵,甚至主动去“卖”。但毫无疑问的是,在数量巨大的留守儿童尤其女童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但身体无人保护,心灵更是容易受伤、扭曲。因为贫穷,小雨的父母和叔婶都在广东打工,她和叔叔的孩子被留在家里给残疾的老人照顾。如果不是在这样的留守家庭,她还可能会有现在的沦陷吗? 这则新闻的原始标题是《一个村庄的沦陷》。估计报道者想表达的意思是,十多位村民参与性侵留守女童,更多村女敌视受害女童及家人,整个村庄的道德已经彻底失守了。但在笔者看来,留守女孩小雨被性侵后的“主动”,或许是比老人堕落更大的沦陷。因为十来岁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虽然性侵她的人基本受到了惩罚,可已经物是人非、曾经沧海的小女孩,未来的人生将会是怎样的情形,让人无法不深深地担忧。尤其是,村民对“女孩主动”的认同、接受,更可能会将女孩助推至可怕的不归路。 而在中国,还有多少南村一样的村庄,有多少和小雨一样的留守女童,有多少相仿的伤害和毁灭?小雨的悲剧已然发生,痛心疾首之余,我们该做的是如何通过各种方法抚平她内心的伤痕、纠正她已经偏离了正常轨道的“性观念”,及时走出被性侵所带来的阴霾。同时也应该反思此次事件之所以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手段铲除类似事件再发的土壤与根源,别让更多村庄再现同样的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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