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新闻中心 >

赤峰抱走"引产孩子"护士被刑拘 涉事民警遭停职

2014-01-10 18:47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赤峰抱走“引产孩子”护士被刑拘 涉事民警及医院相关负责人遭停职调查 

记者1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宣传部获悉,赤峰市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抱走“引产孩子”的涉案护士现已被刑拘,多名涉事民警及医院相关负责人遭停职调查。

据调查组介绍,这一事件被媒体披露后,赤峰市相关部门开始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梁晓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进行审查,对孩子的“收养者”温国强依法进行询问。

此外,之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民警苏某某、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刘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停止职务并接受调查;赤峰市生殖健康专科医院决定对实施手术的科室负责人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其他涉事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根据婴儿母亲张某的要求,有关部门再次进行了DNA亲子鉴定,确认两人为单亲生物学遗传关系。目前,婴儿仍在专业医院接受护理,健康状况良好。

2013年11月,18岁未婚女孩张某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进行引产手术,医院护士将“引产孩子”抱走并送至其表哥家抚养,后被警方发现,但案发地赤峰市红山区及发现孩子的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均未立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