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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女童在家中被烧死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

2014-01-09 12:55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月8日 据广州日报报道, 2013年12月15日,虎门博涌社区博头东方7巷2号出租屋发生火灾,两女童独自在家被烧死。

根据虎门消防大队出具的《事故原因认定书》显示,“该起火灾事故是因出租屋内的电线短路引发。”对于该事故原因,他们夫妻给予了认可,并已在事故原因认定书上签字。

那么,除了出租屋房东要对此事故承担直接的责任外,2个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对孩子监护到位,若监护不当,也要对孩子的死亡承担相关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就在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一对小姐妹被人发现饿死在家中。而她们的妈妈两个多月下落不明。这起南京饿死女童案发生后,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南京市中院公开审理后于9月18日下午一审宣判,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虽已判决,但这一事件却反映出我国监护制度运行无力的问题。南京市中院负责人认为,乐燕案件的发生,敲响了特殊家庭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的警钟。


    回顾多起未成年权益侵害案件,可以看出,对儿童监护制度进行相关的细化和完善已势在必行,没有对监护人责任和义务的严格而完善的规定,就无法给儿童最基本的保障。(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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