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 国务院的新年第一件事
本网讯 北京1月8日电(邱小敏)李克强总理1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作为新年伊始国务院的第一件事。本次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
简政放权!继续简政放权! 回顾过去这一年,简政放权的声音,余音绕耳,连绵不绝。 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就任总理后在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提出,本届政府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3以上。 3月18日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的主题就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重点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月24日,5月6日,8月21日......多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在11月1日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指出,新一届国务院把转变职能作为第一件大事,紧紧抓住不放,累计已取消下放了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到2014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我们看到的主题之一还是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一字千钧。 这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充分体现的是决策层义无反顾、一抓到底的决心,是坚决把“硬骨头”啃下去的勇气。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保障。无论是减少行政审批,还是增强政府运作透明度,都是要推动政府角色的转变,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本次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 三是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当前中国正处于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作为关键抓手,通过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来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既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迫切呼声。国务院的新年“第一炮”让所有人感受到了中央改革攻坚的决心,相信在释放系列改革红利的激发之下,市场和社会活力必将助推中国经济成功实现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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