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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踩实法治足迹

2014-01-08 18:38来源:人民公安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是和谐稳定的基础,比阳光更有光辉;

执法规范化是法治社会的根基,是实现国家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与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到全国12万名民警参加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升华着每一位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方式,在法治中国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让公平正义光照大地,公安机关将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法治昌明。

◆2012年12月26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把“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严禁刑讯逼供”写入总则。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正式实施,严格规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行政强制权的不当使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直面执法突出问题,强调对“四难”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2013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法治公安”建设的宏伟蓝图。

◆2013年11月24日,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以及交通、民航、森林、海关行业公安系统的12万名民警参加了考试。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落幕。竞赛自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经过地方赛和全国赛初赛的层层选拔,从全国公安机关33支代表队中产生的6强代表队参加了决赛。

走进江苏省涟水县公安局涟城派出所,办公区、办案区、接待区、生活区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区域指引图标一目了然。整个办公区域实现了全方位监控,让民警执法始终暴露在阳光下。在这里,民警接处警必须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已经成为民警工作的一种常态。

假如,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那么,涟水县公安局正是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跃上新台阶的一个缩影。

公生明,廉生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吹响全面迈向 “法治公安”的新号角。

立规矩·定方圆规范化执法制度体系越来越严密,把权力关进笼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而言,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既是基本内容,也是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

2013年,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开局之年。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 “非法证据排除”等多项法律条文的修改,新刑诉法给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警察执法水平是窥探一个国家法治和人权保障水平的窗口。为保证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公安部根据新刑诉法和公安执法实践的需要,全面修订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在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中写入 “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将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 “严禁刑讯逼供”写入总则,并进一步严格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明确要求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并且要不间断进行,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保持完整性。

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各项条文为民警执法立规矩、定方圆,使民警执法更为有章可循,避免了执法随意性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而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升到新的高度。

此外,围绕执法主要流程,公安部还制定了29万字的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建立起一整套标准体系,明确和细化了执法标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根据行政强制法,修订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行政强制权的不当使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据统计,根据行政强制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安部共制定、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23件,发布有关 “巡逻盘查”、 “现场处置”、 “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环节规范性文件330余件。特别是,2013年11月,公安部印发 《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 “法治公安”建设的宏伟蓝图。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制定了受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一大批操作规范,仅省级公安机关就制定了2800余件规范性文件。

目前,不同层级的执法制度逐步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全部执法过程。越来越立体式、全方位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不仅使基层民警做到了执法标准统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也把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民警执法行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规范作用。

强基础·抓源头法制员担纲“质检员”,带动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64个考区、106个考点、4001个考场——就在2013年11月24日这一天,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以及交通、民航、森林、海关行业公安系统的12万名民警参加了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难度,相当于国家司法考试。它是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的评定,是否具有法律思辨能力和综合解决执法问题能力的检测。按照规定,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警衔。只有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方可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而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则将被纳入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才库管理。

这是一场酝酿已久的尝试。记者从公安部法制局了解到,此前几年,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试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铺展开来。从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3.3万名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5.8万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广大民警准确领会掌握新刑诉法所规定的各项办案程序以及各项人权保障的要求。”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当12万名民警刚走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场,10万名公安法制员中的精英代表又齐聚北京,在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一较高下。

一名女士背着装有3000元现金的挎包走在小路上,一名歹徒上前抢包就跑,另一名歹徒则用脚绊倒了追赶的女士。“请问参赛选手:两名歹徒分别涉嫌什么罪?”“抢夺和抢劫。”选手的回答干脆利落。“同样是抢,性质还不一样,判刑结果也不一样。”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落幕。擂台上,法制员们竞争激烈;擂台下,现场观众和网友们津津有味地上了一堂“普法课”。

作为案件的“质检员”,法制员的选拔和任用相当严格。首先由县级公安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公开选拔。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并具有3年以上执法办案经验、作风正派的民警才能被选拔成为公安法制员。

入选法制员,也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情况出台相关法制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管理考核办法。有的地方坚持日常考核、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有的地方要求对法制员予以轮换。成为法制员后,还需要不断“充电”,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通过集中轮训、随岗培训等形式,共培训法制员34万人次。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一线执法单位派驻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0万余名,95%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和98%的派出所均配备了法制员。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高度评价说,法制员的制度设计是公安部高度重视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着力加强执法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它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纠正执法苗头问题,把执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带动基层执法质量的全面提升,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大变革。

整风肃纪·动真碰硬以民意为导向,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

囿于执法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不平衡的情况,个别民警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时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去年,媒体就曝光了河北某地公安机关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的典型事例。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从不讳疾忌医,敢于揭短亮丑,这是公安机关一向的优良作风。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立即派出由纪委、督察、出入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事发地连夜开展调查。在查清事实后,分别对涉事民警和主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严重处分。 “谁给人民群众找麻烦,我们就一定让他有麻烦!”河北省公安厅负责人如此坚定表态。

与此同时,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再次强调,要下大决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抓出成效。会议要求,公安民警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一律”字字千钧,彰显了公安机关直面执法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坚决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坚定不移刹风整纪的决心和态度。

据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不断针对取保候审、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国统一行动,展开专项治理,对发现的执法问题一律查找原因、严肃查处。这些专项行动和举措有力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成为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把钥匙。


    对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看在眼里: “近年来我国公安队伍在执法亲民化、责任严格化清晰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民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对公安机关的工作非常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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