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本网讯 根据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11月21日,湖南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在新化的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政法干警、律师、学生,社区群众以及网站版主、博主、网民等40余人参加了以“介绍检察职能,展示公诉风采”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按照省院的安排,21日上午,全院干警和受邀嘉宾一同参加了省院召开的“检察开放日”专题视频会议。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同志做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播放了介绍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职能的专题片,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同志介绍了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职能、特别是修改后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并对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介绍。 视频会议后,新化县检察院组织受邀嘉宾前往县人民法院观摩了对被告人曾某涉嫌抢劫、抢夺罪的庭审现场。现场庭审过程中,检察院公诉科干警释法说理、逻辑严谨、普法宣传用语规范,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经过庭审,被告人曾某犯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曾某表示将好好改造,悔过自新。 庭审观摩结束后,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请受邀嘉宾们参加了评庭评议会,广泛征求各位受邀嘉宾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评议会上各嘉宾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全国人大代表杨娟娟表示,这种身临其境的方式,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工作程序、办案过程,同时也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拉近了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是对法治的有力宣传,建议今后扩大活动面,让更多市民参与其中,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参与座谈的学生代表表示,此次活动让学生群体走进检察机关,感受到庭审的神圣和普法教育效果;市、县人民监督员谢彦兴表示,举办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展示了公诉部门在转变执法理念、防止冤假错案、严格公正执法、加强公诉人核心能力建设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绩,真心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支持和监督检察机关及检察工作,真正做到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彭进高 袁小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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