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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瓜农事件"四名涉事城管获刑 最高刑期11年

2013-12-30 13:0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央视新闻报道,【“临武瓜农事件”四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判刑】27日下午3时许,湖南永兴县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宣布判处涉“瓜农死亡事件”的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据悉,庭审现场有60人旁听。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公诉方共提供6组证据。

  此前,永兴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对于外界关注的邓正加死亡原因、城管执法人员是否用秤砣打人等焦点问题,等庭审结束后,会给公众一个书面通告。

  今年7月17日,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邓正加倒地身亡。临武县官方发布的通稿说法则是,“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7月18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在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干部和死者亲属等的见证下,对死者邓正加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提取了相关脏器组织,连夜送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病理学组织切片检验。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临武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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