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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2013-12-28 18:1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新起点。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充分彰显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记者在采访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时,这位浑身上下散发出儒雅气质的大检察官正沉浸在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氛围中。采访一开始,他就兴奋地向记者谈起对全会精神的领会。

  肖声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底线。检察机关必须时刻牢记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真切地在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搭建“四个平台”,深化“四个服务”

  “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司法机关就是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回应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期待。”肖声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辽宁省检察院推出了搭建“四个平台”、深化“四个服务”的具体措施。在搭建执法维权平台、深化岗位服务上,集中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在搭建便民利民平台、深化公共服务上,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受理网上举报,接待了一大批群众来信来访件,按照首办责任制处理上访案件126件;在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深化阳光检务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余次、列席会议10余次,赢得了代表委员的赞誉;在搭建帮扶助困平台、深化基层服务上,省检察院共有20余个处(室)开展了走基层、考察调研活动,有261人次开展走社区、进企业服务活动。

  肖声特别向记者谈起了帮扶助困工作。辽宁省清原县夏家堡镇是省检察院结对扶贫帮困单位。5年来,省检察院先后有148人次到这里开展帮扶工作,为当地百姓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肖声深有感触地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检察院将夏家堡镇确定为省检察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建立这个基地,一是要把它作为省检察院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下基层、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联系点。二是要把它作为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的试验田。三是要把它作为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切实树立宗旨意识、转变队伍作风、夯实群众基础、提升工作能力的大课堂。”

  为了让更多的干警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辽宁省检察院着实下了不少功夫。在不久前召开的青年干警座谈会上,部分年轻干警向肖声表达了下基层挂职的愿望,肖声当即表态:“年轻干警到基层锻炼,接地气,是扎扎实实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检察院要大力支持!”很快,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制定了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地下派年轻干警到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

  争做“雷锋式的检察官”

  “谈及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不提到‘雷锋精神’,这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肖声动情地说,“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积淀,是一种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精神。雷锋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事业中的精神;那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立足岗位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那种对同志、对群众像春天般温暖,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大力弘扬和倡导的。”

  肖声向记者介绍,在“雷锋精神”的发源地——辽宁抚顺,有一名雷锋式的检察官——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肖斌。他十几年如一日,甘做检察事业的“螺丝钉”,亲自办理和指导办理各种案件900余起,至今未发现一起瑕疵案和错案。他不顾腰脱可能致残的风险,呕心沥血8个月完成新办公楼建设。因耽误了治病的最好时机,加上过度劳累,他从此只能借助轮椅工作生活。凭着顽强毅力和执著追求,肖斌坚持坐轮椅上班,用无私奉献和实际行动践行了“雷锋精神”,诠释了当代检察官的坚定信念和高尚情操。辽宁省检察院命名肖斌为“雷锋式的检察官”,记个人一等功,并作出《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雷锋式的检察官肖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干警向肖斌学习。

  在辽宁,不仅有肖斌这样的“雷锋式的检察官”,还有“青年检察官先锋队”的动人事迹。

  2013年9月13日,辽宁省检察院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全省检察机关举办了“本溪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典型引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向身边先进模范学习活动。

  本溪市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成立于2011年12月,共有74名青年干警,其中党员63人。他们定期组织支部会议、集体党课;举办实务研讨、“青年讲堂”、学术论文交流会;到控申窗口接访,走村入户普法,与困难群众结对。特别是2012年8月本溪遭遇50年罕见的特大洪水灾害,本溪市检察院院党组一声令下,先锋队第一时间行动,全力投入抗洪救灾中,被救助的乡亲泣不成声……正是依托青年先锋队这一平台,本溪市检察院的青年检察官在一次次深入群众、为民执法的实践中,真正做到了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让飞扬的青春在爱民为民的实践中闪光。

  肖声高度评价这支优秀的青年检察官队伍:“青年检察官先锋队的先进事迹,平凡中见伟大,他们的言行,体现了全省检察机关队伍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展现了新时期辽宁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是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正能量。他们用青春和热血,谱写了一首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以党建带队建,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肖声,长期在辽宁法院系统工作,2008年1月,他从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的岗位上调任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这位横跨法检两院的“老司法”,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有着独到的感悟。

  肖声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要注意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肖声指出,“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以党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源泉,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的主要桥梁,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计划和部署的前沿阵地。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各位书记,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各项措施。”

  辽宁省检察院反渎局侦查一处党支部深入到企业走访,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到企业虽然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但对生产环节和流通领域行政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于是现场对企业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这次专题活动增强了党支部成员响应社会热点、关注民生、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宣传了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党支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职能工作,推出监所检察干警到派驻检察室学习实践制度,并将到检察室学习实践情况列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这项制度实施以来,监所检察处已有8名同志分别深入派驻检察室。他们拜基层检察干警为老师,一起深入到各监区开展巡查,与服刑人员及在押人员谈心,检查监管场所伙食质量及医疗卫生条件,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发现问题立即建议整改,参加检察官接待日活动,受理在押人员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党支部开展了“假如我是上访人”活动。控申处党支部在征集了全支部27名党员干部对“群众希望我们做什么”、“我希望的接待室”及来访人员对检察机关接待工作、接待场所问卷调查意见之后,结合本省控申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实施细则》,对控告申诉工作做了全面规范、细化。控申处还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投入近70万元,对省检察院举报和控告申诉受理中心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改善了接待环境;增设了接待窗口;添加了饮水机、急救箱、残疾人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设施;安装了两个视频接访终端,实现了异地远程视频接访,使群众来访不受长途奔波跋涉之苦,免遭车船、食宿等经济之累,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辽宁省检察院还按照省委组织部部署,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求省院机关每一名在职党员都要到所在社区报到,利用业余时间,带头做好群众工作。重点围绕“开展政策宣传、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区稳定、解决群众困难、弘扬先进文化、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六个方面发挥作用,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机制。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检察院所属的31个党支部都有效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检察事业的发展和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都有着重要意义。”肖声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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