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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实行分案起诉

2013-12-28 12:48来源: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点,特别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较为突出的情况,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广西岑溪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制度,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关注。
    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起诉,表示该院在贯彻适用《未成年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今后,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将建议公安机关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将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划分为两个案件,分别单独立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将全部由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负责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同时建议法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审理。
    该院金兆军检察长指出,“因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特殊性,其理应成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先适用的对象,推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将更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防止出现交叉感染,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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