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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立两年成效显著

2013-12-27 18:19来源:人民公安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王文硕报道:经过为期4天3夜的航行,中老缅泰四国第十七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艇编队日前完成既定任务,顺利返航抵达中国关累港码头,这标志着第十七次联合巡逻执法圆满成功。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立两年来,四国执法合作不断深化,流域治安得到有效管控,沿岸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为船家和沿岸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目前,湄公河国际航运货运月吞吐量已超过两年前水平,河上未再发生商船遇袭事件。

2011年10月5日,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发生,13名中国船员惨遭杀害,湄公河“黄金水道”也被迫关闭,地区安全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当年10月31日,在中方积极倡导下,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发表了《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四国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正式建立。此次会议之后,中老缅泰四国在最短时间内分别组建或者加强了湄公河水上执法力量,并于当年12月10日开展了首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两年来,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下,四国秉承“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密切开展情报交流、联合巡逻执法、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打击跨国犯罪等一系列执法安全合作,在多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成功侦破“10·5”案件。“10·5”惨案发生后,在中方主导下,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开展了大量侦查工作,组织了多次围捕行动,成功将糯康及另外5名骨干成员抓获归案,并移交中方接受公开审判,既为我13名遇害同胞申冤昭雪,回应了四国民众期待,也实现了四国在联合侦查、联合审讯、证据交换、出庭作证等方面的突破,开创了我国与周边国家国际执法合作与司法合作的先河。

——定期开展联合巡逻执法行动。自首航以来,至今四国已开展了17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12次联合水上查缉,共派出执法船艇142艘 (次),航行571小时,航程8694公里,共有261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动,极大震慑了沿岸犯罪团伙,有效保障了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

——有效开展联合打击跨国犯罪。2013年4月,四国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期间共破获毒品案件17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4名,缴获各类毒品9.8吨、易制毒化学品260吨。联合扫毒行动常态化后,四国执法部门还相继在“金三角”地区破获了一批贩毒和暴力袭击案件,收缴了大批武器弹药。

——务实开展联合调研与情报交流。四国建立了情报工作联络渠道,围绕沿岸犯罪团伙与案件线索等定期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并两次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金三角”腹地与沿岸军警、海事航运部门和船民村民进行会谈、走访,及时掌握湄公河流域最新治安动态,听取联合整治的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统筹协调与联合执法行动能力,中国成立国务院、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三级协调机制,在云南公安边防总队设立水上支队;缅甸成立了水警局并在“金三角”设立了水警支队;泰国成立了跨部门的湄公河预防和打击犯罪行动协调中心;老挝在湄公河沿岸设立了多个执勤点和执法联络点。四国定期举办禁毒、边防、情报、船艇驾驶、水上执法等培训班,充分交流工作经验,各自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了水上、陆地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是中老缅泰四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区域非传统安全领域挑战的创新举措,为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相邻国家开展多边执法安全合作提供了一个全新范本。下一步,中国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周边执法安全合作力度,继续会同老、缅、泰三国执法部门,深入开展联合巡逻执法、扫毒、打击沿岸犯罪团伙和联合调研等行动,切实保障湄公河“黄金水道”的安全,为流域经济建设和民生发展服务,造福本地区各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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