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高层动态 >

国务院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修改行政法规达42部

2013-12-23 19:09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北京12月23日 记者王晓雁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同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近日表示,如果这7部法律修正案草案顺利通过,今年以来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修改的法律就有19部、行政法规有42部,涉及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93项。

  国务院法制办介绍,主要修改内容一是修改资质资格认定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的相关规定。修改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43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取消65项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涉及资质资格认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等;

  二是明确下放管理层级的实施主体。修改渔业法等21部法律和行政法规,将渔业捕捞许可证等28项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

  三是增加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增加了有关监管措施,有利于强化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现了放管并重的要求;

  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如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改为环保部门审批过程中内部征求意见,减少了前置审批环节;

  五是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有关规定。修改公司法的12个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管制,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