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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法院获第八届全国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2013-12-22 18:15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法制网讯 记者 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 蓝志中 12月17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大会上,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被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是江西法院系统首次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南康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2010年以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3157件,执结标的1.602亿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判后息诉率、调解率等指标位居江西省法院前列。

南康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化解矛盾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诉调对接改革试点,在辖区设立27个巡回工作站和372个调解网络点,聘请328名司法协理员、1688名专兼职调解员,实现诉调对接网络全覆盖,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800余件,速裁结案1628件。

据了解,南康法院干警连续十余年保持违法违纪零记录。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国家级荣誉6项,省级荣誉49项,干警个人获得各级表彰39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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