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原副市长朱福林受贿1500余万元一审被判无期
本网讯 新华网杭州12月20日电(记者方列)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福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朱福林在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中共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徐某等13人所送人民币1442.4万元、欧元3000元、马自达汽车一辆、金条三根,受贿总额15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福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朱福林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大部分赃款、赃物被追回,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重庆宣判销售假“香港黄道益活络油”案 06-11
- 北京去年364人因职务犯罪被判刑 刘志军等获刑 01-20
- 假军人诈骗5千万获刑15年半 获得谅解从轻处罚 04-02
- 西宁一律师知法犯法涉嫌诈骗受害人81万被捕 11-19
- 银行经理“偷”客户密码 挪用700万炒股 被判有期徒刑18年 02-17
- 湖南一副所长与人合谋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获刑 10-08
- 公安部:去年共缴获假药3亿多粒 案值达22亿元 01-22
- 海口一成人用品商店老板贩卖假冒性保健药品获刑 12-24
- 男子求复婚不成掐死前妻 前岳父母索赔80多万元 05-31
- 80后父母2.5万将女儿“送”人 双双获刑 07-15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