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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柞水:教体局原局长涉嫌受贿63万元被诉

2013-12-20 18:25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杨文芳)陕西省柞水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王福平在教育系统学生辅导教材征订、学校工程建设和教师调动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21人贿赂共计63.5万元,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后,近日王福平涉嫌受贿罪被商南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王福平自2006年7月至2013年5月担任柞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从2008年5月至2013年春节前,在柞水县多所学校宿办楼、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辅导教材征订、消防器材采购以及教师调动等方面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郭某等21人贿赂共计63.5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商铺首付及个人日常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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