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案件判例 >

北京首起“常回家看看”案宣判 被告需每月回家

2013-12-19 17:58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日记者从昌平法院获悉,北京首起老人诉子女“常回家看看”案已获宣判。经昌平法院审理,判决两名女儿每个月到八旬老父家看望一次。此前,因感觉女儿不孝,81岁的尹开喜老人起诉两名女儿要求支付赡养费,并每周回家一次。法庭调查发现,两名女儿也年近6旬,离老爷子较远,且需照顾家庭,判决两女儿每月“回家看看”。 (记者 刘洋)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