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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随身带一摞银行卡 借款46万元不还被拘

2013-12-18 12:41来源:长沙晚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去年7月,长沙市民顾某以需要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向王先生借款46万元,本来说好15天内就结清,可一年多过去了,顾某以各种原因仍不还款,无奈之下,王先生将顾某告上了法庭。芙蓉区法院判决后,顾某仍然置若罔闻。昨日上午,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顾某家中,对其采取了15天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据了解,判决后,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曾多次找到顾某做工作,希望他能立即支付执行款,顾某则表示,钱肯定能还清,但“几十万元一下子又还不了”。昨日上午10时许,执行局干警对顾某居住处依法进行了搜查,很快发现了大量财物,这些财物都被暂时扣押。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戴波介绍,从顾某钱包里面搜出了大量银行卡,“长沙市所有银行的银行卡他都有,但里面有多少余额,还要进一步查证。另外还搜出了一把小车的钥匙。”顾某则称,这部小车是他朋友的,他只是借来开的。

    戴波介绍,在15天的司法拘留期内,顾某必须无条件支付全额执行款,否则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有可能面临巨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话还将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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