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人民法院 >

履行人大决议,岑溪法院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2013-12-16 18:02来源: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2013年,岑溪法院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目的,依据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积极认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我市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法的核心。首先,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坚持审判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审判业务庭公开审判时,尽量多吸纳旁听群众,组织企业职工、青少年学生、农村妇女、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向他们宣传法律,扩大法制宣传范围。
    其次,以开展法制宣传专题活动为辅,认真做好重点时期的普法工作。利用“3.8”妇女节、“6.26”世界缉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板、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大力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
    第三,采取主动上门宣传法律的形式,积极主动到企业、挂点镇、街道、学校、机关单位上法制课。针对上述地方法制缺陷,采取“院长服务企业”、“巡回法庭”、“法律五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律培训课”、“司法建议”等方式进行零距离法制宣传,解决上述地方最迫切的法律问题。
    二、常态化机制建设是普法的保障。 “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岗”是岑溪法院固定制度建设。该院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做好青少年、妇女、儿童普法工作。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审判工作,采取青少年、妇女、儿童容易接受的形式,如旁听审判、模拟法庭、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和组织参观法院法制展览等,对进行法青少年、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法院简报、信息,岑溪法院网的维护与更新,以及法院微博,都是岑溪法院固定的宣传工具。依据这些常态化的宣传工具,通过报道普法最新动态、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等方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不拘一格,生动活泼、形象地宣传法制。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李湘 翁建坤 杨玲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