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双移送”
本网讯 法制网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称,该部下放了25项环评审权限 ,但对于“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的燃煤火电、钢铁、电解铝项目仍保留环评审批权限;对于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双移送”。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环保部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共25项,主要是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如分布式燃气发电、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扩建民用机场、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同时,环保部将继续严格跨区域流域、环境影响重大、敏感复杂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保留这些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这位负责人说,这些项目既包括“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的燃煤火电、钢铁、电解铝项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核与辐射项目,对生态影响突出的水电、有色矿山开发、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等,也包括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建和扩建铜、铅、锌冶炼项目,以及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等。 他表示,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合理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编制范围,简化、减少部分环评审批项目,并将对环境影响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审批方式进行调整。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在建设项目环评日常管理中,“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弄虚作假等环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危害了环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他表示,今天,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资质;对建设项目未批已建成、未验已正式投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出“双移送”措施,除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外,同时对其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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